在逐漸燠熱的午後,我無所事事的躺在房間的大床上,聽著後院風鈴叮噹作響。今年的端午節天氣很奇怪,風很大,也沒有往年那麼熱,很適合睡個懶洋洋的午覺。初夏與仲夏的交界之間,氣候變化多端。

躺在床上,忽然清醒的意識到,我對這世界的了解,是多麼的少。

這彷如十七歲少年的煩惱,忽然在我這中年女子的心中強烈昇起。想讀的書讀也讀不完,想了解的事千頭萬緒,日子一天一天過,有沒有長智慧看似沒什麼差別,可我就覺得哪裡開始不對勁了。

也許是從女作家自殺事件開始。在臉書上,有些朋友的朋友留言,令我愕然。我以為,至少讀過一點書,有點大腦的人,都能很清楚看出這男的恬不知恥,是個混蛋。也能同理女方的混亂心理,痛苦與折磨。沒想到,一堆讀過不只一點書,我相信也算有長腦袋的人,竟然大剌剌的說一些"這種事一個巴掌拍不響吧,女方不也說了,這其中是有愛的嚒,這不就結了,大家吵什麼吵。"一類我以為是老一輩的沙豬才說得出口的話。

筆戰了數回,又談到通姦除罪化。我也是最近才知道,原來許多性侵者,利用已婚的身份,用告女方通姦罪來威脅和解,受侵害的女生在身心受創的情況下,已經非常脆弱,再面對被告的威脅,往往不知所措,最後多會屈服。(註: 見清華大學副教授沈秀華姑息助長權勢性暴力的惡法一文)以致於列為刑法的通姦罪,不但沒有起到保護婚姻的作用(台灣的離婚率是數一數二的高),反而還幫助許多性侵犯逃過法律制裁。也讓林小姐在提起勇氣想告對方時,更為卻步。因為,她得要先面對對方老婆提告,然後,法律雖規定通姦罪需一次起訴兩人,卻允許對配偶撤告,也就是最後會變林小姐一人單獨被告。這種令人想罵髒話的法律漏洞,在臉書上與朋友的朋友筆戰時,只換來一句,「為了單一個案就修法,沒必要吧?法律是為所有人存在的。隨便就改太不嚴謹。」

我真是氣到失語。什麼叫沒有必要為了單一個案修法?法律能害了一個個案,就能害千千萬萬個類似的個案。許多的法律本來就是因為單一事件的發生,而陸陸續續修改。最近同婚釋憲,也是因為祈家威欲登記結婚受阻,於是申請大法官釋憲,因而造福千千萬萬的台灣同性情侶。不能說因為其他同性情侶沒去申請結婚或沒去要求釋憲,就說這個是單一個案吧?當然也不能因為大家都用林奕含為例來引伸討論通姦為什麼要除罪化,就說這只是單一個案。

如果這些言論,是水果報的一些酸民留言,我也不會這麼認真。但這是臉書這種號稱同溫程度最高的社交團體裡,朋友的朋友的言論。如果同溫層中都有這麼多謬論,我都不知道「外面的」世界例如PTT,例如新聞界,政界,或是阿公阿媽及路人甲乙丙是什麼狀況。難怪當她曾想在PTT中求助時,馬上被潑冷水說自己犯賤。

我開始明白,這世界真的比我想像中邪惡。

我也開始無力,自己的才學不足以深入淺出的去說服這些人,改變這些人。

書到用時方恨少。

看了許多相關文章,沒有一篇能清楚理清這件事的脈絡,或建立起一個架構,從心理,文化,價值觀,教育,等等,來一一耙梳相關的問題。

也許,漢納鄂蘭的名著「平庸之惡」,能給我一點點相關的答案。這本書討論的是犯下滔天罪行的納粹戰犯,其實也只是普通人。普通人,也能創造出巨大的邪惡。

但是,我還沒空讀這本書。

一旦張開眼睛,去觀察這世界存在的許多問題及悲慘事件,就發現,問題多到大概窮我一生都無法了解透徹,遑論解決。

倫敦又發生恐攻,三個月內第三起。一輛貨車撞上倫敦橋附近的行人道,然後歹徒下車揮刀砍殺無辜路人。

書架上的「血田:宗教與暴力的歷史」,還靜靜的立在那裡。年初買到現在,還沒翻開過,這世界已經又發生無數起恐攻。

雨傘革命之後對香港歷史開始有興趣起來。但除了看完施叔青的香港三部曲和二本香港作家陳浩基的推理小說,書架上的「香港,大英帝國的終章」(作者為珍。莫里斯。英國泰晤士報駐外記者)也才讀了第一章。轉眼,香港已經回歸二十周年。

書架上滿滿的書,有台灣史,有談各種特殊孩子的「背離親緣」,有另一本談宗教的「耶路撒冷三千年」,有張五常先生自謂比年輕時著作可讀性更高的「經濟學的缺環」,當然還有一堆我熱愛的小說散文等等。

但最近有一種無力感,理智上告訴自己要振作,慢慢讀,總能理出些頭緒。但情緒上的確被一連串的新聞事件影響,有點低落。

還好,寫寫文章,是最好的舒壓方式。常常文章寫到最後,又找回生活的動力。加上永遠有好看的小說供我們這種無字不歡的人啃食,配飯,低落終究會過去吧。只是接下來看書的種類好像該再多一些了。也許,智慧的成長會很緩慢,但總是不能放棄。

唸小一的哥哥拿聯絡簿來簽,糊塗的媽媽赫然發現上周四的英文考試才考了六十六分,全班平均八十八。他聳聳肩說,無所謂啦,我不想上學,隨便。

我問他,長大想做什麼?他說,還沒想好,但想發明很多東西,作個科學家或工程師。

我跟他說,想作科學家,想當工程師都好,但那都需要學習很多很多事情,小學的學習只是很基本的,連練習都不練習,什麼都不會,長大只能去撿垃圾,你要這樣的人生嗎?撿垃圾是很重要,可以維持環境整潔,但每個人都能撿,所以薪水很低,那就沒錢買玩具,也別當什麼當科學家之類的。

他似懂非懂的說哦,好吧。搔搔頭,又說很累要去睡了。我說不成,坐起來,把功課寫完(才一頁)再去睡。他總算乖乖的去寫一下,其實不過十分鐘的功課。

我其實不在意七歲的小孩英文好不好(中文都還沒學好咧,管到英文去)。但是,我在意他只花了五分鐘唸,卻每天都花快一小時看完什麼無敵戰隊還是迷你特攻隊的電視。我嚴正的跟孩子的爸抗議,不准再給小孩看那些打打殺殺純感官娛樂的電視電影。也告訴小孩,周間都不准看電視了。

世界這麼大,要了解的事情這麼多,小小一個小一剛起步的孩子,我雅不願他成為一個只會上課寫功課的孩子,但也不能接受他不懂或不想面對學習的紀律。我喜歡他張著大眼睛,閃閃發亮的說,我長大要設計一台機器,把菜從這頭放進去,到那台出來就都料理好了,妳看,這是我畫的設計圖。我也喜歡,他每天問東問西,小孩是怎麼生出來的?為什麼南極那麼冷?等等等等。但,我還是要學習對他有所要求,功課要寫,書要唸,該練習的作業要練習。

在紀律與熱情之間,如何拿捏教育孩子,非常的考驗智慧。

七歲的孩子在學習「如何學習」,四十多歲的媽媽也還在學習「如何學習更多」。孩子要克服貪玩懶散的習慣,媽媽要克服面對世界的無力感。

除了繼續努力,大抵也沒有別的選擇。

 

(註:清華大學副教授沈秀華這篇文章闡述通姦為什麼要除罪化,談得很清楚 https://www.twreporter.org/a/opinion-adultery-criminal-convers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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